观点碰撞:赵本山要限制新闻恶意炒作?
●赵本山将在人大提出议案:限制娱闻恶意炒作 近日,赵本山在接受《京华时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作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,他将在这次人大会议上提出一个限制娱乐新闻恶意炒作的议案。他说:“有些媒体为了提高发行量,捏造出一些子虚乌有的事件,这样的事情需要管一管了。”
●人民网:赵本山找不着北了 (作者:郭松民)
究竟怎样界定是“恶意”还是“善意”?媒体是公众行使知情权的主要渠道,只要不是法律明文禁止的,媒体都可以报道。说到有些媒体故意“捏造”,可以打官司啊,这几年大腕们在“名誉权”诉讼中的胜诉率还是很高的嘛!
我查了一下资料,赵本山是在辽宁省当选本届全国人大代表的。辽宁需要他关心的事情很多,诸如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问题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问题,等等、等等。这些问题赵代表都顾不上关心,却偏偏提了一个意在为娱乐圈保驾护航的议案。说明他在潜意识里还是把自己当成了娱乐圈的代表,而没有把自己当成辽宁人民的代表。假如有人因此指责赵代表有负辽宁选民的付托之重,赵代表该如何为自己辩白呢?
●人民网:闹完央视又叫板公众,赵本山意欲何为? (作者:王海波)
众所周知,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言人,全国人大代表自然是全国人民的代言人。这就决定了,作为全国人大代表,得具有宽阔的视野和深邃的洞察力,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去建议和监督,而不能局限在自己的“小圈子”内。赵本山的职业是演员,他提出的议案首先为演艺界说话,无可厚非。耐人寻味的是,联系到不久前赵本山在首届cctv喜剧小品大赛颁奖晚会上的表现,及事后舆论对他的责难,赵本山的议案直指代表公众声音的媒体,是否有意为自己的尴尬要“报复一回”呢?不得而知。
在我国尚未出台《新闻法》的前提下,赵本山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向全国人大建议“需要管一管了”,我不知道他是真地不懂法,还是又要向全国人大“拿大”了,希望全国人大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角度去“干涉新闻自由”。
人大代表身份,是荣誉,更是责任。人大代表身份,不是哪个人的私有财产,更不是哪个人随心所欲可以利用的工具。赵本山,你应该多想一想人民,而不光是自己,千万要自尊、自爱、自重!
●东北新闻网:赵本山提案到底惹着谁了? (作者:周峰)
2月22日、23日,笔者在人民网先后拜读了二位时评家的大作,一个判断说《赵本山找不着北了》,一个则厉声责问《闹完央视又叫板公众,赵本山意欲何为?》对此,笔者很是不以为然。
首先,赵本山作为演艺圈的代表,当然就应该先关注演艺圈的事。如果一当了人大代表,就马上完全脱离其本身职业圈去管别的事,恐怕才真的有点奇怪。
其次,新闻恶意炒作能和新闻言论自由同日而语吗?如果妄自将新闻言论自由和恶意炒作等同起来,恐怕就是对全体不无聊且有良知的新闻工作者的侮辱。
再次,两位时评家认为赵本山的提案提的不是时候,因为老赵刚刚“大闹”央视,刚刚连任“小品王”。我想,这恐怕就是因人废言了。
最不可思议的是,两篇时评大作同时忽视了他们用来作为由头的那篇新闻的另一部分,那就是赵本山在提到要反对恶意炒作的同时,也表示过:“我第一次当代表,最喜欢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,最恨腐败。作为人民的代表,我真诚希望政府能了解农民的生活现状,如果有可能,我还要把群众选举人大代表的故事编成电视剧。”这说明赵代表也并不是只关心恶意炒作的新闻。但不知为何,这两位时评家同时对此加以忽视,如此断章取义,又何其“恶意炒作”也。
这回赵本山又成了舆论的众矢之的,是他“找不着北了”,还是媒体又在对他展开“恶意炒作”?您怎么看待他的这项议案?作为人大代表的“小品王”应该怎样找到自己的正确位置?您对这些问题有什么想法?欢迎广大网友各抒己见,进行探讨。